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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為藝人 ? 說穿了就是活動式廣告機 ! 所以若了解演藝圈
賺錢的對象與其相對關係鏈 也許想前往藝文界會更順利 !
舉例來說 : 電視台製作節目播放拼收視率 = 廣告影響力 = 商品
銷售利益 = 商品成本+廣告成本+穫利空間 所以當活動式廣告
機 --->其敷衍出廣告效力 ---> 商品銷售利潤量 ---> 能支付的
廣告成本值 ---> 藝人搶食的大餅 故藝人將自己廣告影響力商品賣來賺取廠商的錢 總結 : 商品銷售的同時必會產生成本和利潤.也就是說藝人這件商品的成本為何 ? 學習表演(演技.唱功.主持 ...等 ) + 置裝與保養 + 形象廣告(模特兒卡.CD唱片.戲劇角色.書報雜誌.知名度... 等)

羊毛出在羊身上 . 別傻了 ! 沒利益 ! 誰買單 ? 當藝人就要換個
當老闆的頭腦與認知 .

其它都是藝人要賺錢的工具 . 試想有誰會免費將賺錢的工具 .
白送或借人使用不收費 !

開計程車賺錢還要自己 . 買車或租車才有機會 . 去載客賺錢呢 !

所以要放正自己的心態.當藝人就是在當自己的老闆.把自己當商品在賣.因此想往演藝圈發展必需要比一般的工作更犧牲前期未紅的利益(金錢.時間.形象.健康.配合度...等不一 ). 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聞韓國藝人在未紅前的辛酸.當然在二岸三地的演藝圈.比較不黑心的就只有台灣.但偏偏就只有台灣想往演藝圈發展的新人.只想要別人給予金錢.包裝與學習演藝圈的工作技能 ... 但有試問自己的條件有好到別人抱一堆資金投資自己嗎?能夠讓人投資自己不用許久的時間就開始回收資金嗎?別人能一系爆紅到出道.那也是別人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某些特點. 能讓人用錢砸出穫利的空間且也快回收.(台灣商人是出名的見視短利 ...所以 ...不能在說點到為止 ... )

換個角度想.自己為何想往演藝發展.不就是賺錢很快嗎?既然如此!那就要了解自己有沒有基本工能去承接.一分耕耘.一分收獲.能無意踩到爆紅的機會點還是少數! 所以務實點.相信機會自然就來臨!當自己願主動攜牲前期利益來學習演藝圈工作能力.方可走的長又久!


先有以上認知且監護人也支持在去尋找機會.不然希望越大失落越大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625090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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